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II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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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按照国家环保部、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市于3月9日18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3月10日0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测数据显示,目前济南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已低于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同时据济南市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共同预测,未来36小时济南市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将持续低于预警级别,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我市自3月15日15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特此通告。 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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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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